德水观澜 | 以案为鉴,而非以案为“戏”


黄晓龙

每当有官员落马的消息传出,总有一些自媒体闻风而动,他们不顾事实真相,肆意编造“情妇名单”“海外资产”等离奇情节,将严肃的反腐案件变成了博取眼球的娱乐素材。这种把他人悲剧当作流量密码的做法,不仅违背了新闻伦理,更消解了反腐工作的严肃性。

这些自媒体惯用夸张标题,配上真假难辨的图片,编造出各种匪夷所思的情节。某位干部被审查后,竟有自媒体声称其“在寺庙藏匿八吨黄金”,如此违背常识的说法却能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值得警惕的是,这些内容往往打着“反腐”旗号,实则是将严肃的政治问题低俗化、娱乐化,使公众的注意力从制度建设等深层次问题,转移到了对个人私生活的猎奇上。

从法律层面看,这些行为已涉嫌违法侵权。民法典规定,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即便是涉嫌违纪违法的官员,其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障。某些自媒体编造“情妇名单”、杜撰私生活细节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构成诽谤罪或侵害他人名誉权。

这些不实信息的传播产不仅混淆视听,干扰公众对案件真相的判断,更将复杂的制度性问题简单归结为个人道德问题。当公众沉迷于这些编造的故事时,就难以对反腐工作形成理性认知,无法从案件中汲取真正的教训。每一起案件本应成为警示后人、完善制度的生动教材,却在猎奇化的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教育意义。

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多方合力加以整治。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故意编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的自媒体账号依法严惩。网络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建立快速辟谣通道。同时,公众也需要培养理性看待反腐案件的能力,面对那些标题惊悚、内容离奇的文章,要保持清醒头脑,学会辨别真伪,不轻信、不转发,从正规媒体报道中了解案件进展和反腐工作的真实情况。

反腐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是博取流量的娱乐素材。每一起案件都应促使我们反思权力运行的规范、制度建设的完善,而不是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只有当全社会都能以理性、严肃的态度看待反腐工作,坚决抵制将落马官员当作娱乐消遣的不良风气,才能真正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单位:德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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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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