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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趴桌子上午休,学校还要收费?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河南洛阳一小学对趴桌午休学生每学期收取115元费用一事引发关注。有家长认为,桌椅是学校的,收费不合理。11月24日,瀍河区教体局在回复中称,目前学校正在统计使用情况,完成统计后将第一时间退费,下一步将严格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不管打着什么旗号,这种收费行为都经不起推敲。但现实中,学校违规收取“午休费”现象并不少见,一旦被家长投诉、媒体曝光,收费行为都会被叫停,所收的费用也会被悉数退回。“午休费”屡禁不止,整改不彻底、问责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次事件就颇具典型性。
耐人寻味的是,面对家长投诉、舆论质疑,当地教体局虽然最终做出了“及时退费”“严格排查”的决定,但并没有出一个明确的说法,而且回复时的表述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给人一种“强行辩解”的感觉。
据报道,11月3日,瀍河区教体局先是回复称午休椅由“第三方免费提供,每天收0.9元使用费”;11月24日,瀍河区教体局又改口称该校联合爱心企业推出成本价午休设施,经家委会商议达成共识后供学生使用,收费按天计算;11月26日,该局工作人员竟又对媒体记者表示,辖区学校没有过类似事情。
给乱收费行为找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是很难做到的。也许正因为解释不通,当地教体局的相关说法也显得如此“凌乱”。
当地否定了学校收取“午休费”行为,无疑值得肯定,但此事不应以“一退了之”的方式画上句号。此事是否属实?校方扮演了什么角色?与“爱心企业”有无利益勾兑?该如何追责问责?对这些问题,不应含糊,更不应回避。
近年来,尽管频频引发质疑并被叫停,但打着各种旗号的“午休费”并未销声匿迹,甚至个别地方还出台相关文件为这种乱收费行为背书。办学不是做生意,不能满脑子都是“生意经”。不管以什么名目出现,“午休费”都站不住脚。
据报道,教育部等多部门曾在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发布“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均明确提到不得将“午休管理服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此外,2023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换言之,即使需要花钱引进午休设备,需要向看护学生的老师支付报酬,也不应由家长承担;即使地方财政有一定困难,也不应在义务教育上如此“小气”。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将于明年2月起实施。新国标要求兼顾学习与午休的舒适,细致规定了课桌椅的尺寸、材质和功能,有望让中小学生告别“趴睡时代”,实现“躺平自由”。
总之,给孩子一个高质量午休,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个问题上,别再给家长添堵增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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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明昭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