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更好发挥统计法治保障作用
□李之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部署,为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成效,为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是中央就统计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坚持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与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相结合,扎实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制定《德州调查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构建以队领导班子为点,相关科室为线,全队齐发力,确保《监督意见》落实掷地有声,统计监督工作见行见效。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知识,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构筑良好的统计监督生态。
牢固树立统计工作法治权威。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依法治统必须始终围绕统计工作大局,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根本目标,构筑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坚持以执法实践为依托,通过专题培训、以干代训等形式,着力提升统计执法队伍的实战能力,不断配齐配强执法骨干力量,倾力打造统计执法“生力军”。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对部分县级统计机构和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扩大执法范围、增强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精心制定《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详细阐述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风险等级、合规建议、指导部门等内容,有力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全面学习宣传、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履行统计职责的根本保障。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坚持把统计普法作为提升统计调查软实力的重要方式、作为优化提升基础性工作的有效抓手,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方式创新,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发扬“逢会讲法”和“嵌入式”普法,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实地调研、培训班、社区志愿服务等时机,向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社会群众宣传解读《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运用“德州调查”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系列文章和《心中有“数”的采价员》《处事法为先》等统计法治宣传作品,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守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方法,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丰富统计法治宣传模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效能,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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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清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