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四部门联合启动“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活动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减少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月3日下午,齐河县法院与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举办齐河县“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磊出席活动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主持活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郭涛,县文明办实地组组长周亚伟,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崔绪贞,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房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宁宁,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刘洪泉以及四部门相关同志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彬传达了《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活动的通知》,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祝玉娥就交通安全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宣讲,教育、引导驾驶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出行、守法出行理念,筑牢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随后,各部门围绕如何开展好此次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座谈交流。

郭 涛 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民警示教育和电动三四轮车“两补”工作,通过联合制作警示教育片,挖掘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促进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崔绪贞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县交通运输局将围绕通知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切实参与到“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为维护运输市场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周亚伟 齐河县文明办实地组组长

县文明办将加强协调联动,在宣传片制作,入户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强化阵地建设等方面提供平台和支持,促进“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做实落细。

张磊 齐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磊院长表示,齐河县“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活动是全省“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活动在我县的进一步延伸和细化,是有效预防、减少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及纠纷,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务实举措,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举措。希望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树立“少一起交通事故就多一个家庭的安全”的理念,边实践、边摸索、边提炼,争取形成齐河亮点、德州经验。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齐河法院将以此次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民生保障力度,提供事故快速处理、诉讼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站式”司法服务,不断提高道交纠纷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执行的工作效率,促进道交纠纷高效、便捷、低成本处理,推动司法与执法深度融合,助力道交纠纷案件实质化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齐河、法治齐河建设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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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郎春祥 刘君 编辑|张丽娜
审核|李智群 终审|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