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8月23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清零”行动。
“您好,您的电动车没有挂牌,请登记一下信息,我们可以现场挂牌。”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一大队女子中队执勤民警在湖滨路大酒店路口拦停了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信息后,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为车主悬挂上了电动车号牌。
同时,该大队各勤务中队在辖区商圈广场、医院周边、市场等重点区域持续展开整治,对发现的无牌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一律拖移,对无牌无头盔的共享单车(电动车)一并拖移。“大队持续强化与城管部门、共享单车商家联动,对于摆放点存在乱停乱放的现象,通知共享单车企业派人及时清理,同时要求企业落实安全运营责任,为车辆配备好安全头盔并按照规定安装号牌才可运行。”交警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要悬挂号牌,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马乐 通讯员|张亚磊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