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系统2018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获奖案例名单、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征文获奖名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获奖名单。三项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多篇优秀案例和论文获奖。
在“全国法院2018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获奖案例”中,市中院执行三庭刘伟伟撰写的《德州市陵城区国土资源局和陵县隆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豆工坊食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案——协助义务单位执行异议审查》荣获三等奖。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征文中,市中院审管办张鹏撰写的《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中级法院审管办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机制研究》被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奖。
在“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评选活动获奖案例”中,市中院刑一庭李朝辉、许万彪撰写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交通肇事案》、执行三庭刘伟伟撰写的《德州市陵城区国土资源局和陵县隆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东豆工坊食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案》荣获二等奖;刑二庭冯世联、苑伟撰写《临邑县人民检察院诉张士涛等合同诈骗案》荣获优秀奖。市中院被评为“组织奖”,审管办张鹏被评为“优秀案例编辑”。
每一个案例都是一张法治社会的现实图景,它浓缩了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智慧和力量,彰显了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情怀与担当。近年来,德州法院狠抓执法办案,扎实开展“三优工程”,开展优秀研究成果评比,以典型案例为载体,统一裁判尺度,传承司法智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