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评出 | 我市获两项荣誉

1月21日,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其中,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18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荣获“2018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全方位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 2018年前三季度,德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幅度、获得省生态补偿资金数、优良率同比增加幅度、氮氧化物浓度同比改善幅度5项指标均居全省首位。2018年1至12月,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德州市位于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之列,位居第19位。

记者 郑东岩 通讯员 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