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一经营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拘留

日前,武城县武城镇董王庄村王某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武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

1月26日16时许,武城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称董王庄村烟花爆竹经营户王某某家中存有非法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旧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王某的烟花爆竹店,对其经营店及其亲属家中进行搜查,最终在王某某岳父马某某家中发现非法储存的200箱“开天雷”、10箱摔炮、2箱划炮。民警当场收缴王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将他传唤至旧城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王某对自己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决定,并收缴10箱摔炮和2箱划炮。200箱“开天雷”因是正规厂家生产,已要求王某某退货。

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