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张建华

2月19日,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新春第一会,擂起民营经济高质量之战鼓,正当其时、恰逢其势。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时代之需,更是发展之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法善治更是企业家信心之源。山东是民营经济大省,德州更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肥沃土”。除了人口、区位等优势,良好营商环境已是德州民营经济发展的“金名片”。打造法治营商“新高地”,筑牢民营经济发展“硬支撑”,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对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诠释,是新时代民营经济交出亮眼答卷的具象缩影。

法治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护身法宝”。“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实施民法典,修改反垄断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市场宏观调控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从多个方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具体部署,给民营企业安心经营送上“护身符”。山东省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奋力推进全省民营经济新一轮大跨越。德州市发布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12条,持续精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德城区出台57项143条具体改革措施,将“政策温度”转化为市场主体的“体感温度”。法治赋能、利剑护航,让市场经济穿上了“硬铠甲”,让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有了行稳致远的底气。

法治是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的“阳光雨露”。“人能胜乎天者,法也”,良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不可或缺,良法善治更是企业家信心之源。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育出“金苗木”提供法治滋养,让更多企业长成“参天大树”。德州市政法机关树牢司法为民宗旨,实施“助企安商护航”工程、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评查等“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为企业降“费”减“累”,审慎妥善办理涉企业案件,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同时,推出“温情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彰显了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和温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厚植发展沃土,注入“法治信心”。去年,全市经营主体首次突破60万户,同比增长21.2%,居全省第一位。

法治是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的“活力源泉”。“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而已”,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让创新引擎更加澎湃强劲,是法治应有之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刷脸办”等做法,全面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企业降本减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是确保民营经济发展既生机勃勃又平稳有序的关键举措。德城区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金融+大数据”新模式,推行一网通办、帮办代办、即办即结、绿色通道“四位一体”服务机制,擦亮“诚易办”服务、“三朵云”矛调等涉企为民服务新品牌,把民营企业的“麻烦事”当作“心头事”,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效清单”,不断为企业排除难点、痛点、堵点,让各类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健康发展,获评2023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欲致其高,必丰其基;欲茂其末,必深其根”。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吹响了号角、提振了信心、明确了方向。在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更宽的视野、更强的决心、更好的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不断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贡献德州力量。

(作者单位:德城区委政法委)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尹晓燕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