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有变化,公积金缴存这个细节不要忽视

近日,在天衢新区缴存公积金的胡先生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电话咨询:“我毕业后一直自由职业,自己缴纳公积金两年多。前不久考上德城区一个私立学校,新单位要为我缴纳公积金,但自己名下的新市民缴存账户还在正常缴存,单位告知不能再开户,不知如何办理。”

“您需要先将自己的新市民缴存账户封存,单位才能办理同城转移进行续缴。可持身份证到业务窗口进行封存。”工作人员告知,为落实相关政策规定,降低新市民账户公积金贷款风险,需职工在办理封存时持身份证到窗口进行封存。

“我还有公积金贷款,才还了一年多,这不影响贷款吧?”面对胡先生的担忧,工作人员告知,贷款后只要保证公积金不断缴,并正常还款,贷款是不会受影响的。

在此提醒广大新市民缴存职工,新市民需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德州市新市民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时,应如实提供本人信息及有关材料。在新单位为其开户缴存之前,应及时到业务窗口将新市民账户进行封存,以便单位能正常开户。同时,若新市民缴存职工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应注意缴存的连续性,避免贷后停缴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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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晓燕 通讯员|隋月婷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