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节后顺利召开首批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

2月12日至2月15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首批四件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此批破产案件涉及债权人百余家,申报债权达十亿余元。

会上,在破产合议庭的主持下,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审议《财产管理方案》、《财产拟变价方案》、《破产财产拟分配方案》等各项工作报告,投票表决,监票唱票,各个环节有条不紊,秩序井然,每个破产案件的报告(方案)均得以顺利通过。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秀政到现场指导工作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德钧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破产案件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破产合议庭认真筹备债权人会议

此批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后续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丰富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实践经验。今后工作中,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审判力度,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使“僵尸企业”有序实现市场出清,释放生产要素,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赵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