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委在平原县召开农村生活用水节水试点工作座谈会,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生活方式,深化农村生活用水节水改革,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市委书记陈勇主持并讲话。市领导张传忠、刘长民出席。
在听取禹城市、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党委书记和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情况汇报后,陈勇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他指出,倡导农村生活节约用水,是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行动,是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坚持基础先行、完善机制,尽快把“规划图”变为“施工图”。
陈勇指出,农村生活用水节水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社会效益明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系统谋划,担当有为、狠抓落实。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从增强农民节水意识抓起,从改变传统的生活习惯抓起,做到改革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损害群众利益。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动改革工作具体抓、深入抓,惠民生、见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农村供水管网设施老化、“跑冒滴漏”问题比较突出的现象,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尽快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创新工作措施,注重方式方法,推动农村生活用水节水改革向深处抓、细处抓,为乡村振兴率先突破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生活用水节水试点工作座谈会解读
为什么要开展阶梯水价改革?
所谓阶梯水价制度,就是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当前,农村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粗放浪费问题普遍存在。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中最灵敏、最有效的调解机制。开展农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有利于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大势所趋。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专门提出要“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又进一步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2018年4月,省委刘家义书记来我市调研时也强调:“德州要在农村倡导节约用水,制定农村用水梯度水价的办法”。
结合上级要求、群众期盼,我市于2018年拟定“机制先行、试点推进、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和“县域内同源同网同质同价”的改革原则,并于同年8月,根据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好、群众改革意愿强的标准,确定禹城、临邑、武城、平原4个县市作为农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工作的试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改革路子。
推动阶梯水价改革,德州做了哪些事?
● 2018年5月至6月,市水利局市水利局由副县级干部带队,组成3个调研组,积极开展农村供水调研摸底。调研组先后两次分赴13个县市区,深入乡镇26个、村48个,座谈基层水管员及群众600余人,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并开展改革实施前的风险评估。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也抽调专人开展调研,协调推进改革实施。
● 2018年6月,市水利局起草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 2018年5月14日,市水利局将农村供水调研摸底和改革可行性情况向相关市领导作了专题汇报。
● 2018年6至7月份,有关市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专题调研水价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农村供水、价格制定、改革实施意见起草准备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拟定了“机制先行、试点推进、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和“县域内同源同网同质同价”的改革原则。
● 2018年8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好、群众改革意愿强的标准,确定禹城、临邑、武城、平原4个县市作为农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工作的试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改革路子。
● 2018年9月,市有关领导同志到武城县四女寺镇聂官屯村等地,实地调研群众生活用水水价、用水计量、水费收缴等情况,要求让利于民,不能增加群众负担。
● 2018年10月初,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改革意见。
● 2018年10月,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作为专门议题,总结前段时间改革试点工作,4个试点县市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武城县率先拟定了县级实施意见,制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合理确定了梯度水量及水价,其他县市区要不等不靠,提前筹划,借鉴试点县市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改革路子。
● 2018年11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视频会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4个县市要加快进度,其它县市也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出台实施意见。
● 2018年12月,市政府正式印发《德州市关于开展农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1+3+4+6”的目标任务体系,即围绕促进农村节约用水“这一核心”,惠及民生、促进节水、规范管理“三大目标”,让利于民、节约用水、试点先行、政府补助“四项原则”,科学制定用水梯度、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完善计量基础设施、先期开展试点、建立奖补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六大任务”。《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为改革责任主体,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
● 2019年1月,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再次对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4个县市提出加快进度,尽快拿出可推广、可复制经验,年底前在全市铺开的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水价改革“四梁八柱”框架基本建立,试点县进展成效显著,改革工作推进顺利。
我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去年以来,禹城、临邑、武城、平原4个试点县市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建立领导机制,积极调研摸底,制定改革方案,强力推进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阶梯水量设置基本合理。各试点县按照“城乡一体”的思路,参照城市阶梯水价实施办法,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价周期,科学确定阶梯用水量。按照农村第一阶梯水量不低于城市第一阶梯水量的原则,各试点县市普遍制定了与城市第一阶梯相同的年度用水量,即武城确定第一阶梯为年用水量125立方米,禹城、临邑、平原为144立方米,满足了大多数群众生活合理用水需求。
(二)基础设施改造加速推进。各县市整合各类资金,实施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其中,德城、宁津投资4000万元,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禹城今年投资1800万元进行管网改造,计划4年内累计投资1.1亿元,全部完成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平原制定了管网改造奖补政策,按600元/户实施奖补;武城对乡镇管网改造进行排名打分,按成绩奖补,调动了乡村改革积极性。
(三)水价补贴机制初步建立。为弥补到户水价降低后导致的供水单位运营亏损,禹城、平原按照“补偿成本、维持运行”的原则,制定了水价补贴政策,分别按1.1元/立方米、1元/立方米对供水单位进行补贴,确保了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记者|王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