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单位、企业收到提醒函!德州推行信用风险提醒制度

7月8日,德州市信用协会、德州市诚信文化促进会联合发出2024年1号信用风险提醒函,在全市正式实行信用风险提醒制度,开始对存在信用风险的多家单位和企业予以提醒,并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整改,以恢复信用正常状态,避免长期影响企业形象、行业威望和社会公信力。

为建立健全德州市诚信典型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诚信典型在“诚信德州”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扩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协调诚信发展,按照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德州市诚信典型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和德州市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近期,德州市信用协会、德州市诚信文化促进会联合组织对全市历年诚信单位、诚信提名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以及会员单位的社会信用状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2024年第一季度公共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中国”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等情况。经核查,德州个别单位和部分企业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为此,德州市信用协会、德州市诚信文化促进会联合发出信用风险提醒函,对存在信用风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提醒其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加强信用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失信行为。

据了解,德州将持续推行信用风险提醒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诚信经营、诚信履约、诚信执业,避免发生不良失信事件,使诚信典型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以确保诚信典型荣誉称号的权威性、先进性、纯洁性,全面推动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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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秀秀 通讯员|张璐璇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