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解决广大市民反映日益强烈的大型货车穿行市区、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夜间噪音扰民、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和德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运河经济开发区在深入调研论证、组织市民和企业听证的基础上,决定在辖区设置升降式限高设施,并同步安装电警抓拍等设施。
限高设施分别位于:
天衢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东侧、
天衢西路与纺织大街交叉口南侧、
天衢西路与运河大道交叉口西侧、
天衢西路与华源路交叉口南侧、
东风西路与宏祥路交叉口北侧、
三八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两侧、
东风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南侧、
东风西路与纺织大街交叉口北侧、
东风西路与运河大道交叉口四个副道、
东风西路与运河大道交叉口南、北侧中间大道、
东风西路与安防路交叉口西侧、
新河西路与富源大街交叉口东侧、
运河大道与商贸大道交叉口北侧(北行口)、
运河大道与果品市场西门交叉口路南(南行口)、
果品市场西门对过九龙湾农业生态园基地南侧西出口、
商贸大道与果品路交叉口西侧。
限高设施设置公交专用通道和消防通道,对区内企业大型运输车辆实行定向分流,禁止大型运输车辆穿行市区。请各企业和运输单位车辆严格遵守。
特此公告。
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记者|张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