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陵城区临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王宪辉“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至10月,王宪辉利用为单位公车加油之机,擅自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累计8380元。王宪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银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玉华等人违规吃喝问题。2017年12月9日晚,夏津县银城街道办事处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主任刘玉华邀请夏津县农业局副局长杨启峰、副局长魏宪瑞在某饭店公款聚餐,银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片区负责人房玉东、农技站站长王玉春陪餐,银城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干事张宝珂签字结算。事后,张宝珂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报销公款聚餐费用519元。刘玉华、张宝珂、杨启峰、魏宪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陪餐人员房玉东、王玉春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规公款吃喝费用责令上述6人退赔。
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张立国在操办喜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5月4日晚,张立国为其子违规操办“满月酒”并收受同事礼金4800元。张立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严守党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抓紧抓牢、抓出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放松、不让步,通过严查细究和通报曝光,将“严”字贯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节日病”,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记者|张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