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7家小贷公司获经营许可证!小贷公司跨入“持证经营”时代

“有了经营许可证后有力地提升了企业品牌形象,我们要规范有序经营,在细分市场中不断深耕细作,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6月28日,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黑马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责人刘辉东从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红手中接过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手捧着许可证,刘辉东高兴不已。刘辉东所说的许可证是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他坦言,有了这一合法身份,不仅有利于业务拓展,更有利于推动公司规范经营、可持续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定位于“支农、支小、支微”,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今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自5月1日起小额贷款公司开始陆续持证经营,只有获得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才能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目前我市首批7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经营许可证。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跨入‘持证经营’时代,对小额贷款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赵静科长表示,经营许可证有利于提高公众认知,方便公众有效识别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放贷组织,让公众从正规合法渠道解决资金难题的同时,也推动了小额贷款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截至5月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74.3亿,贷款余额14.2亿元,80%以上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将持续加强对7家已颁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促进其规范经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暂缓发证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后监管部门对公司情况重新进行评估;对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督促有关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引导其有序退出。

附:小额贷款公司二维码信息

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