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万元!我市启动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微视频大赛!时间:截至8月20日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和壮大适应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我市启动山东省“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微视频大赛”活动。活动由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大众报业集团、省文联、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凡以山东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拍摄的微视频(纪录片、情节片)均可参加。拍摄单位、机构、个人不限。

一、大赛主题内容

微视频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宣传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为主题。主要宣传他们在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争创农产品名优品牌方面;在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循环农业、智能农业方面;在发展农村电商和现代物流、传承乡土文化和移风易俗、保护绿水青山记得住乡愁等方面进行创业创新的经验和成就。同时展示他们的“三农”情怀及在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的别样景致,吸引更多知识青年投身到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来。微视频要着重表现新型职业农民善抓政策与市场,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主攻农业供给质量;善把科技和产业融合在一起,依靠科技实现创新驱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善领一方群众脱贫致富,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激发贫困户脱贫积极性,实现“帮贫带富”。微视频要为加快培养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别开生面的学习和借鉴。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创作主题,把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作为主要内容。

2.作品要关注身边的新型职业农民,表现其真挚的“三农”情怀,增强知识青年对乡村振兴的参与意识。

3.作品分为纪实片和情节片两类。

4.制作要求:①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字幕等信息;②影片需制作两种格式,即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的MOV、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适合网站播出的FLV、WMV格式标清影像;③片长15分钟以内,使用手机、相机、专业等设备拍摄均可,作品语音普通话、方言均可。

5.参加单位、机构及人员须拥有参赛作品的合法版权,如发生侵权等问题,相关法律责任自负。主办方拥有作品传播使用权(两年),即在两年内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播出,包括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农村电影院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6.凡以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拍摄的微视频(纪录片、情节片)均可参加。拍摄单位、机构、个人不限。

三、大赛奖项表彰设置

全省大赛奖项将分设纪实片、情节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为一等奖1部,二等奖3部,三等奖5部,优秀奖若干,一、二、三等奖的资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此外,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作品评选结果公示后,省市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网络、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展映。

四、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以单位、机构名义参赛的作品,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报送,报送数量不设上限,但每县(市、区)不得少于2部(其中1部为情节片),其中每县电视台拍摄作品不少于2部(其中1部为情节片)。

2.请于 2019年8月16日前,将参赛作品高清、标清全片和电子版报名表、统计表(见附件)以数据文件形式拷贝至光盘或 U 盘,连同纸质报名表、统计表各2份寄送至德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3.个人参赛,可登陆“山东省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微视频大赛”官方页面(https://www.dzwww.com/2019/wsp/)下载报名表(复印有效)并如实填写,8月20日前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2799号和谐广场银座商务中心4号楼1004室。联系电话:0531-87035066、18660103741,电子邮箱:shandongyifeng@163.com,邮政编码:250021,联系人:邵珺秋钰)。

4.参赛作品名称、出品单位、创作人员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天华

联系电话:2381939


德州市文明办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
德州市日报社
德州市文联
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2019年7月1日

记者|刘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