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德城区法院,感谢刘庭长和各位工作人员为我们的案件尽心尽力执行......”在德城区法院执行二庭,申请执行人拿到500余万元执行款后十分地激动。
原来,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德城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德州某摄影器材有限公司、德州某综合服务开发有限公司、张某、王某归还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以下简称德州银行某支行)的贷款及利息共计5321843.38元,判决生效后,四被告均未按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德州银行某支行向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二庭庭长刘士文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依法将德州某综合服务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套商业房屋查封,并在网上公开进行司法拍卖,第一次流拍后,第二次终于拍卖成功,以1144万的价格成交。拍卖所得款在清偿被执行人在德州银行某支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5321843.38元后,剩余款项退还给被执行人,由此,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德城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一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稳定的执行机制和执行模式,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执行工作中,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转变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提升执行公信力。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17件,执结2225件,实际执结到位标的额7.16亿元。
今后,德城区法院将继续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规范执行力度,坚持精准、高效的工作原则,立足实际、创新工作,切实有效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