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你下单的网约车司机已酒驾” | 德州交警查获一名酒驾营运车司机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名酒司机,更让人后怕的是,此人竟然还是一名正在营运的网约车司机。

5月26日晚上10点45分,驾驶员王某某驾驶一辆鲁N牌银灰色小型轿车沿新河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达交警查处点时,执勤民警发现他有酒驾嫌疑,并立刻对他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行驶证显示车辆性质是预约出租客运,而且车内还载有一名尚未抵达目的地的乘客。

原来当日中午,王某某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休息到晚上8点左右,自认为已经酒醒便开始接单载客。在被查获之前,已经通过网约车平台上接了4单。王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德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营运车驾驶人:酒后开车,既舍弃了安全,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伤身又伤财,得不偿失!作为营运车辆驾驶人更是承担着比非营运车辆驾驶人更多的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去触碰酒驾醉驾“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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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通讯员|许子超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