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陵法院枣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因调解工作耐心细致,不仅案结事了,而且赢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原、被告双方不约而同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8月16日上午,虽阵雨淅沥,却没阻挡住当事人争送锦旗的热情。枣城法庭先后接到原、被告双方送来的锦旗,一面写着“一身正气、公正廉明”,一面写着“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以表达对法庭高勇、李国强两位干警的深深谢意。
原告王某的丈夫和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同姓同宗的老庄乡,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了纠纷。原告主张对涉案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以前因故由被告张某耕种多年,期间曾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土地,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并继续耕种,要求被告返还耕地并赔偿损失。被告认为该耕地自己已耕种多年,期间村委会对土地进行过微调,该地应由自己继续耕种。
原来原被告因该地争议多年,形成积怨,后因部分土地被征用,被告获得征地补偿,使矛盾加深,王某于7月22日提起诉讼,案件转到枣城法庭后,庭长高勇和法官助理李国强立即着手办理,在向村委、乡镇管理部门调查后发现,土地原貌已经改变,双方证据模糊、有出入,事实很难厘定清晰,因双方积怨较深,如果案件以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极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或引发上访缠诉,为此高勇、李国强进一步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以同村村民、同亲族老庄乡为切入点,动之以情,以法律规定、法律原理为调解原则,晓之以理,同时协调村委、乡镇联合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征用土地补偿归原告所有,未征用土地仍由被告继续耕种,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