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相关规定,请下列单位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具体客户明细见下表:
德州市德城区至美护肤店
德州经济开发区盛浩汽车装俱店
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夏津第一分公司
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夏津第三分公司
德州建设大药房有限公司夏津第四分公司
德州九州通三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衢东路连锁店
禹城市邢亮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德州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庆云中商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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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邮蓄银行德州市分行
审核|杨光艳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