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人民法院:送法进企 传递全会精神

12月2日,宁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工作团队,先后走访山东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津美华工业有限公司。此次走访以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同步调研企业经营实况与司法需求,精准回应企业法律关切,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保障。

在企业生产经营现场,该院院长刘林林一行与企业负责人、一线工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当前生产运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针对企业在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债务清偿等高频法律风险领域,走访团队逐一询问情况、梳理问题,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提供务实法律指引。

座谈会上,刘林林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系统解读。他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及根本保证等关键内容,用企业易懂的语言传递全会精神。

同时,刘林林通报了宁津法院今年以来涉企案件审理总体情况,重点介绍商事纠纷联调机制、合同纠纷立审执一体化改革、金融纠纷类案专审模式等创新司法举措,以及由此带来的高效解纷成效。座谈会现场还专门听取企业提出的具体司法需求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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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智群 编辑|许欢
审核|刘春杨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