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商务局发布的《关于2026年德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类补贴方式的初步标准,具体补贴实施细则将在2026年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出台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报废更新针对淘汰旧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的消费者。报废的旧车需满足以下注册登记时间要求:汽油乘用车为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为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新能源乘用车为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
在此基础上,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获得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12%的补贴,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获得10%的补贴,最高1.5万元。报废新能源车后购买燃油车则不享受补贴。
置换更新则针对通过售卖方式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的消费者。换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享新车价格8%的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享6%的补贴,最高1.3万元。
《公告》明确了申请补贴的核心条件,消费者需特别注意: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旧乘用车所有人或转让旧乘用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或转让的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德州市内开具。政策实施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据介绍,对于在2026年1月1日至我市具体补贴政策发布期间,已完成旧乘用车报废或转让、并购买了符合条件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待实施细则发布后,可按指引通过指定平台提交材料申领补贴。
目前,关于2026年申报通道开通时间、是否采取限额申领措施、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限制等问题,市商务局正在积极协调上级尽快明确,建议广大市场主体和个人消费者密切关注。
一图读懂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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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兵 通讯员|孔国学 编辑|付雅杰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