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粉丝量不等于特权 “网红”更应担当社会责任


栗新月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为网络内容生态划出清晰红线。这份清单不仅为规范“网红”“大V”言行提供了具体指引,更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价值导向:粉丝数量绝不意味着特权,越是拥有广泛影响力,越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拥有百万乃至千万级粉丝的网络名人,其言行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和放大作用,这种影响力本质上是社会赋予的传播权。然而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部分人将公共平台视为个人秀场,将影响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负面清单中列举的种种现象——从编造“黑话烂梗”、传播软色情内容,到宣扬“躺平摆烂”“炫富拜金”等扭曲价值观;从杜撰经历、散布伪科学,到断章取义曲解公共政策——这些行为反映出部分网络名人社会责任的全面缺失。

当不规范表达被追捧为“潮流”,当消极人生态度被美化为“个性”,当片面解读引发社会焦虑,其影响已超越虚拟空间,形成了真实的社会效应。特别是对青少年群体,他们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更容易受到不良网络内容的影响。网络名人传播的内容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观塑造、行为习惯养成和心理健康发展。因此,要求网络名人规范自身行为,不仅是净化网络空间的治理需要,更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价值底座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对社会未来的责任担当。

此次负面清单的出台,标志着网络空间治理进入精细化、常态化阶段。它清晰表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影响力越大,责任就应当越重。网络名人的责任体系应当包括三个层面: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责任,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恪守公序良俗的基本责任,这是社会对公众人物的普遍期待;引领向上向善的积极责任,这是影响力应当发挥的建设性作用。这种多层次的责任体系,构成了网络名人行为的完整规范框架。

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发展。我们看到,许多科普博主致力于传播科学知识,公益账号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文化类达人精心记录非遗传承——这些正面案例充分证明,网络影响力完全可以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建设性力量。当流量追逐者转变为价值创造者,当注意力经济升华为责任经济,网络空间才能真正告别戾气与低俗,回归理性与美好。这种转变需要平台、监管部门和创作者共同发力,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建立起权责对等的网络传播新秩序。

清朗网络空间的构建,需要每一位参与者共同努力,尤其是那些拥有话语影响力的网络名人。必须清醒认识到,粉丝是信任的积累,而非特权的来源;流量是时代的馈赠,而非任性的资本。网络名人的影响力应当成为连接正能量的节点,而非传播负能量的枢纽。唯有建立起这样的责任意识,将社会责任置于流量之上,将公共利益摆在个人表现之前,庞大的粉丝基础才能转化为向上向善的推动力。这既是对粉丝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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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晓龙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