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出文明出行倡议书:让交通更和谐,让城市更文明!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你们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是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更是展现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最重要、最直接的体现。为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创造安全、有序、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德州市文明办、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一个文明步行人。横过道路时,自觉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栏。

二、做一个文明乘车人。自觉排队,有序乘车,尊老爱幼,先下后上,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无证车辆。

三、做一个文明骑车人。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越线停车,不乱停乱放。

四、做一个文明驾车人。自觉使用安全带,开车不接打电话,礼让斑马线,不闯红灯,不抢道,不超载,不超速,不走禁行路,不乱停乱放,不随意调头,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注意戴安全头盔。

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全体市民都要做文明交通的遵守者、参与者、监督者。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章停车、酒驾、闯红灯和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行、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共同通报,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交通更和谐,让城市更文明,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建和谐交通,共创文明德州!

德州市文明办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10月14日

记者|张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