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检察院:强化行刑反向衔接 做好不起诉案件后续文章

“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还以为事情就结束了,没想到还有行政处罚。”近日,宁津县某驾校教练殷某懊恼地说。此前,宁津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组织驾考作弊案,在依法对王某等3人提起公诉的同时,鉴于殷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殷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95万元。

近年来,宁津县检察院聚焦“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构建起程序规范、内外协同、重点突出、跟踪问效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体系,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续文章,打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已有3件案件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省级典型案例。今年初,该院被确定为全国行刑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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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智群 编辑|王露
审核|滕璐 终审|李玉梅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