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城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实现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5年2月,马某为其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款产品,合同于当月生效。2025年7月至9月,被保险人确诊重疾,多次住院治疗并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然而马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双方就投保人投保时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责任承担及医疗费用赔付产生争议,马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争议焦点。考虑到被保险人正处于重疾治疗关键期,法官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法官一方面向保险公司释明法律规定与行业规范,引导其正视经营责任;另一方面向当事人解读合同条款与法律要求,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多轮细致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在扣除双方确认的非承保范围费用后,向马某支付相应保险金,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
法官提醒,投保人在投保时,务必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重要信息,保险公司应明确告知合同条款、责任免除、理赔流程等关键内容,保障投保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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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李睿 编辑|马雨生
审核|滕璐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