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给直播打赏戴上“紧箍”,让行业回归清朗正轨


□于龙飞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从明示打赏规则、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提供打赏限额和提醒功能、规范打赏金额排名与互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等多个维度,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通知》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是推动直播行业从依赖打赏向聚焦内容转型的关键一步。

之前,一些主播通过低俗内容引诱打赏,有的模拟性暗示动作,有的以“跪爬”“嘶喊哭泣”等不良方式拉票,渲染低俗氛围,诱导观众打赏;有的通过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营造“贫困户”“精英海归”“创业青年”等虚假身份、经历、剧情,博取流量、诱骗用户打赏;有的平台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以打赏额度为唯一标准对网络主播进行排名、引流、推荐,或以打赏额度为主要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刺激用户通过打赏提升主播和自身排名;甚至有些主播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通过“网恋”“游戏收徒”等为幌子,在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诱导其打赏。

《通知》通过明示打赏规则、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提供打赏限额和提醒、规范主播营利权限开通等要求压实了直播平台的责任,通过营利权限限制、禁止诱导行为、严格限制向特定年龄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等规范了主播的行为,维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网络主播从琢磨如何“求打赏”“要礼物”转向思考怎么把内容做好、把本事练好,推动直播行业回归内容竞争的正轨,塑造清朗的网络生态。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发布《通知》仅是开端,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才是关键。直播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对照要求自查自纠,把该管的管起来;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紧盯平台抓落实,把该严的严起来;广大网友也应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警惕各类侵权陷阱。

网络直播打赏本身并无过错,它是观众自愿对优质内容买单的渠道,也是主播获得合理回报的手段。但其不应异化为刺激非理性消费的工具,沦为诱导欺骗的幌子,必须为其戴上制度的“紧箍”。相信随着政策的落实,网络直播生态会越来越清朗,行为会越来越规范,行业也能走上正轨,朝着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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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明昭
审核|胥爱珍 终审|冯光华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