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政策问答第②期:孤儿可享受什么助学政策?

儿童福利政策问答

孤儿可享受什么助学政策?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年满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未被收养),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可同时发放基本生活费与助学金。

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相关就读情形的,可参照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政策。

以上就读情形中,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未连续就读的(不含保留学籍、休学情形)等情形不在保障范围。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如何申请?

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儿童主任应予以指导和协助。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应予以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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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莉 通讯员|刘飞翔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