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2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工资执行款共计26万元。
德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工人工资无法正常发放,因此王某某、刘某某等21人向德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共计60余万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某、刘某某等21人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无果,执行干警将该公司名下26万元强制扣划到开发区法院账户,随即联系21名申请执行人到开发区法院领取工资执行款,剩余款项仍在进一步执行中。
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开发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常态化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赵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