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4日,德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发布公告,落实老旧柴油货车禁限行和转入管理相关政策,自11月1日起,我市将不再办理外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转入登记业务,计划购入外省二手柴油货车的车主,需提前核实车辆排放标准,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老旧柴油货车因排放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成为移动源污染治理的重点对象。据了解,本次政策出台,旨在全面落实国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鼓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工作要求,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通告明确,限制转入车辆范围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包含牵引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不在此次限制范围内。
市公安车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计划购置外省二手柴油货车的车主,务必提前知悉政策变化,在选购车辆前先核实清楚车辆的排放标准,确认是否属于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范畴,避免因政策限制无法办理转入登记而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已有转入办理计划的车主应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量在11月1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34-12123了解详情。
德州融媒出品
编辑、记者|马乐 通讯员|李丽丹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