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乐陵法院一起原定于2月5日开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郭娟通过微信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后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里为本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在春节前已立案并采取了保全措施,定于2月5日上午开庭。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法院要求,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延迟开庭。承办本案的郭娟法官与原被告分别进行了电话联系沟通,原告出于对疫情传播隐患的顾虑,同意推迟开庭时间,但又担心自己的权益迟迟得到不到保障。为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郭娟法官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不厌其烦地与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联系,利用微信组织交换证据,主持当事人交流调解意见,终于在开庭前一天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案件得到解决。
据悉,在当前形势下,法官采取微信送达、微信调解并截图留取证据附卷的做法越来越得到当事人认可,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因直接送达和面对面开庭、调解、接待,给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刘刚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