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卫健委:2月12日0-12时,全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新报告死亡病例1例 | 详情

2020年2月12日0时至12时,德州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


截至2020年2月12日12时,德州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3例(含重症病例3例,危重症病例2例,出院病例6例,死亡病例1例),其中:德城区9例(含重症病例1例,危重症病例2例,出院病例3例)、禹城市3例(含重症病例1例)、乐陵市6例(含重症病例1例,出院病例1例)、宁津县3例、武城县10例(含死亡病例1例)、庆云县2例(含出院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5例。


备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按省疫情信息统计要求,德州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告的病例,记入德城区发布。


死亡病例情况介绍


患者杨XX,男,65岁,因发热伴咳嗽、咳痰、憋气,腹痛、上腹部不适于2020年2月2日就诊德州武城县人民医院,胸部CT诊断肺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于2020年2月5日转入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定点医院),给予吸氧、抗病毒及对症治疗。2月6日指氧饱和度89%,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重型),给予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2月10日出现呼吸衰竭,经市级、省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危重型),给予无创呼吸机等综合治疗。2月11日上午病情恶化,出现昏迷,严重缺氧,氧饱和度迅速下降至35%,立即给予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等综合治疗。治疗后血氧饱和度上升,生命体征逐渐稳定。但患者平时心率在50次/分左右,此次患新冠肺炎后心肌酶在2020年2月11日达到肌酸激酶221U/L↑,肌酸酶同功酶71U/L↑,乳酸脱氢酶1199U/L↑,有心肌损伤的表现,随时可能出现爆发性心肌炎等心脏意外的可能。2月11日18时,德州市卫健委组织市级专家会诊,评估病情,认为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应抓住有利时机,转上级医院使病人得到更好地救治。经患者家属同意,于2月11日20:40,由一名呼吸重症专家、一名重症医学专业医师、一名护士陪同,配备转运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氧气罐等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乘坐负压救护车转运。转运途中突然出现心跳骤停,立即给予心肺复苏等积极抢救,终因心源性猝死,呼吸衰竭死亡。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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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德州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