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在庆云法院的第五审判庭内,法官杨清渤开庭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并没有出现在法庭内,而是通过手机联网在家里参与庭审。
“今天在家就能参与庭审,真是太方便了,原本以为会因为疫情耽搁呢。”视频接通后,原告梁某高兴地说道。
被告马某与原告梁某存在劳务合同纠纷,梁某向庆云法院提起诉讼。我院立案受理后,因疫情防控需要,决定通过互联网组织当事人双方远程视频庭审。
庭前,书记员提前来到法庭录入案件信息,并指引当事人了解网上庭审系统的使用方法,对庭审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进行。“特殊时期,采用科技手段进行庭审,不但能减少人员聚集,有利于疫情防控,而且对被告人及时作出判决,彰显司法公正和高效。”该案承办法官杨清渤说。
同样,2月14日下午3点,在我院的第四审判庭内,法官王平平正在利用网络法庭进行视频开庭,审理原告马某某和原告韦某某诉被告张某某、张某追偿权纠纷二案,二案的原告均是为二被告的借款承担了担保责任后追偿不能而诉至我院。
庭前,承办法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协商调解意见,二被告称其主要收入来源是经营一家小吃店,但因疫情期间不能营业,故暂时无能力偿还,原被告双方关于每月偿还的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于是通过网络法庭进行庭审,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辩论,不到一个小时,两案的庭审顺利结束。
利用互联网庭审不仅能有效避免当事人前往法院聚集,更好地防控当前的疫情,还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真正践行诉讼服务便民理念。王平平法官说。
疫情防控期间,庆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和要求,创新审判方式,借助科技手段,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并充分利用网络法庭等网上开展诉讼服务,让庭审变得更灵活更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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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利民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