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安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五条措施
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保持经济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相关要求,立足公安职能,特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落实快速通行政策,多措并举“保畅通”
1.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效率。按照“一断三不断”和“三不一优先”要求,优化现有国省道、高速公路检查站点通道设置,设置货运车辆专用通道。对持有《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车辆,一律免检放行;对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通行证和未持证但经核实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最大限度予以快速测温、消毒、登记放行;遇有交通拥堵的,加强指挥疏导,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为主、免于处罚。
2.实行“只检一次”保障畅通。实行货运车辆“同一天同一车同一司乘人员只检一次”制度。货运车辆进入我市辖区,由首次检测站点严格按要求对车辆、物资及司乘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登记后,符合放行条件的,填发《山东省疫情防控货运车辆检查单》(以下简称《检查单》,省内24小时有效),其他检测站点对持有《检查单》的车辆,核验无误后放行,不再重复检测;如驾乘人员发生变化,收回《检查单》,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检疫检测,重新发放《检查单》。研发应用来德人员信息申报查验系统,利用高德地图手机APP、二维码或德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提前完成信息申报,方便司乘人员到公安检查站、监测点接受查验。
3.细化“服务措施”强化保障。密切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源头监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选用合格车辆、合格驾驶人。加强路面管控和执法检查,严查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扎实做好公路疏堵保畅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检疫检查导致的车辆、人员排队时间,全力做好节后农民工返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二、落实内部安全防控,强化指导“促发展”
4.协助做好返工情况排摸。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专项活动为契机,及时了解掌握本地返岗职工“花名册”,会同经信、卫健等部门指导复工企业提前做好返工人员排摸登记工作,核实员工的户籍、住所等信息,完整掌握员工外出、返回情况,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5.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复工企业主动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来自重点地区员工医学隔离观察等工作。对发现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做到及时报告。指导复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认真登记返岗职工基本信息并及时将基本信息报送至属地公安派出所。
6.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对经属地政府确认复工的企业,由属地公安派出所指导企业内部治安防控,落实出入口控制和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单位,保障企业安全。
7.优化细化应急预案。完善企业涉稳风险隐患常态排摸和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场所检查督导,制定完善周密应急预案,增强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优化管理服务方式,网上网下“利民生”
8.优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依托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鼓励复工企业通过网络途径申报返工的外来员工信息,引导企业和员工通过网上方式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申领居住证,实现流动人口业务全程网办。
9.做好外籍人员居留工作。制发中外文6个版本的《新冠肺炎公众预防提示》推送给在德常住外国人和永居外国人,对在德外国人做到四知:新增的知来源、减少的知去向、一直居住在德的知轨迹知身体状况。对因疫情防控导致逾期停留的外国人,不予处罚。确有需要办理证件或需要加急的,及时提供便利服务。
10.全面提高“网上办、预约办”工作力度。加强德州微警务(即微信端德州公安便民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优化简化网上服务流程,提升线上预约服务功能,做到“人员不聚集、审批不断档、服务不降质”。积极推行电子证照、交通违法查询缴费、自助移车、身份证进度查询等业务“网上办、掌上办”。
11.对急、特事实行特事特办制度。对有急、难需求的复工企业和相关员工,可由企业直接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部分公安车驾管、治安户政、证明出具等上门办、即时办服务,减少企业和员工路上来回奔波的时间。
12.允许“合理延期”办理业务。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的户籍业务,按照公安部规定统一延长业务期限。对疫情期间到期应参加驾驶证考试、审验、换证、满分教育和机动车检验的,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当延期,疫情结束后尽快办理;疫情期间持未审验或未换证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上路行驶的,不予处罚。
四、打防并举综合施策,优化环境“保稳定”
13.依法妥善处置涉企警情纠纷。发挥社区警务的优势,及时了解掌握和回应解决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对涉企纠纷或案(事)件,按照接处警规范要求,第一时间派单指令,快速出警,依法妥善处置。为复工企业开展针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和员工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命令复工生产,教育企业员工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不实信息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14.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针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复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由属地公安机关落实增派巡逻力量,开展“警灯闪烁”工程,强化社会面和企业周边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加强警企共建,研究建立周边治安防范体系和长效机制,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
15.从快从严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从快从严打击阻扰企业返工复工、开展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环境。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生消毒用品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以及药品等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涉企黑恶犯罪、涉及企业职工的电信诈骗等现行案件侦破力度,集中力量,快侦快办;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虚假广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各类涉企经济犯罪,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快侦快破,全力追赃挽损。
2020年2月13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公安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