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群众便捷办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应对疫情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保障群众便捷办事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办事需求,支持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15条措施。
一、优化企业登记保障市场活跃度
1.推行代办员“不见面”全程代办。通过德州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代办员联系方式,通过微信、电话等提供免费代办服务,指导企业完成电子化注册、变更。代办员联系方式:刘鹏辉18805346991、李亚楠18253455877。
2.推行企业登记即时办理、“容缺后补”。凡涉及医疗卫生、防护物资、消杀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业务,一律以绿色通道标准实行即时办理。对因时间紧急及疫情特殊情况提交材料尚不齐全的申请人和企业,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3.保障专家技工复工返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实施全程网上办理,相关证照邮递至用人单位,帮助外籍人员快速复工复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定实行“居家办”,通过网上申办,保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支持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建设
4.完善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重大项目一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即收即办,全面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线联合审查。属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可容缺受理、先办后补。
5.提高施工许可办理速度。为2020年德州市集中开工重点项目,提供联合预审、联审联办等服务,施工许可全程网办,即报即批,加快项目开工速度。
6.优化施工前置审批手续。2020年德州市集中开工重点项目,涉及能评、环评、水评等中介评估评审事项,属于编制报告书的,采用函询、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专家评审。办理施工许可时,具备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任何一项,即可认定已办理该项目用地手续。
7.提供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沟通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项目管家“点对点”服务,积极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题,提供“多对一”、7×24小时全程贴心帮办服务。
三、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快投产
8.优化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申办流程。提供“四个一”告知服务,做到一张申请材料清单、一套填报模板、一个现场审查标准、一张布局流程图,确保企业“一次性申报通过”。将现场核查前置,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同步进行。开展容缺审批,对一些非关键材料实行容缺,现场条件符合基本生产标准的先行发放许可证,材料在承诺的时限内补齐即可,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9.临时豁免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临时性的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四、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10.延长审批许可时效。疫情防控期间,对审批结果具有有效期的56个事项,实行审批结果有效期顺延或实行网上办理视频核验。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防疫物资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换发补发等,疫情期间延长审批许可时效。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等,可在疫情解除后30日内补办。
11.实行100%容缺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业务均提供“容缺受理”服务,特别是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营业执照、土地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材料,原则上通过共享获取。
12.扩大告知承诺许可范围。对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采用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的特种设备许可延续换证申请,实行承诺发证。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许可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建筑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网上申报或邮寄,原件核验可通过邮寄或视频核验。鉴于社保部门暂停参保单位缴纳2月份以后社会保险费,资质申请中涉及的人员社会保险暂不核查,据承诺内容予以认可,待疫情结束企业补缴后再行核查。
13.简化现场踏勘。免除城市管理领域审批中简易事项和续期事项的现场踏勘,申请人只需提交现场实景照片即可。对相对复杂的现场踏勘或专家评审等环节,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审批现场踏勘事项直接上门办理,现场踏勘时受理材料,免于申请人窗口提交材料。
14.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公布的“一次办好”清单中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双向免费邮寄”服务,申请人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德州站”提交申报材料。确需提报的纸质原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审批通过后将许可证照、审批材料免费邮寄给服务对象,达到“不见面、无接触”审批。
15.提供24小时预约服务。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进行提前预约,告知预约时间和事项。各窗口业务骨干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节假日及下班时间有需必达,随叫随到。提前预约电话:0534—2381110。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20
附:德州市延长审批许可时效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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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静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