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法院:“和事佬”微信调解快结案

 3月10日,庆云法院刘爱军法官团队通过微信+电话“不见面”调解方式,充分发挥“和事佬”作用,仅用三个小时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于3月9日在庆云法院立案,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刘爱军积极和案件当事人电话联系,在刘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孩子的探望及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均同意离婚,矛盾化解,案结了事。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一天时间。

李某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庆云法院于2020年3月9日立案,立案后积极和案件当事人电话联系,得知王某身在外地,征得王某同意后,通过微信向王某送达了民事起诉状、举证责任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征得本案当事人的同意后,本案定于2020年3月10日14时30分通过微信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工作接近尾声时,二人却因王某什么时候将女儿接走的问题争执不下,王某坚持要求2020年3月16先将其在李某某处的个人衣物及女儿的衣物带走,待其在外地找好落脚处再于2020年3月底将女儿从李某某处接走,李某某坚持要求王某于2020年3月16日将女儿及其个人衣物一起带走,法官通过微信语音功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二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李某某念在夫妻一场,并充分考虑到王某现在的处境,同意王某于2020年4月1日将其个人衣物及女儿接走,王某也对此表示同意。

本案在处理子女抚养及探望权问题上,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考虑长远性、现实性、可行性、周密性,并最终将子女的探望时间确定在2020年5月份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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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立民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