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龚正同志任上海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日前,中共中央批准:龚正同志任上海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龚正,男,汉族,1960年3月生,江苏苏州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曾任海关总署货运监管司货运监管处干部、副处长,办公室秘书处副处级秘书,署长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天津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全国海关信息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副主任;海关总署业务规范司副司长兼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深圳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2003年9月授予海关副总监);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委副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年4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简历来自山东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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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发布
编辑|李榕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