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进入“刷脸时代”|4月1日起,乐陵推行电子证照

4月1日起,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始全面推行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身份证”,办事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各类审批业务时,无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只需在手机上生成“电子证照”,即可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

“加快‘一门一网一窗一链一次’流程再造进程,释放‘一枚印章’改革红利,是我们今年重点攻坚的工作,目的就是让群众办事更便捷顺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李颖局长说。

群众申领到电子身份证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电子证照使用方法


据了解,办事群众可下载爱山东APP,使用手机号进行注册办理“电子身份证”,登录完成后点击头像,依次进行L1、L2用户认证,验证完成后,点击身份证电子信息,即可查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向所有市场主体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是企业的“电子身份证”, 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市场主体登记完成即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可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等智能终端领取、下载和使用,并通过二维码扫描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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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胥爱珍 通讯员|刘凯
编辑|于春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