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借婚事敛财、公款吃喝、公卡私用……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工会主席温广明在操办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问题。2019年5月,温广明借其子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礼金 32600元。温广明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赔。

齐河县晏北街道马官村党支部书记刘立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月,刘立新因个人事务宴请他人消费1190元,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刘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平原县良种棉加工厂党支部书记、厂长王兴义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王兴义在担任平原县良种棉加工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累计2854.28元。王兴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问题既有老问题老现象,也有新问题新情况,再次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也不能放松。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自警自律,杜绝“节日腐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速查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为推进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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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