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执行和解中心揭牌成立

4月20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马传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为执行和解中心揭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坤主持仪式。

揭牌仪式

     执行和解中心是推动执行关口前移、快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的又一项创新举措,采取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在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前,使各方当事人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金额等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案件不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和平协商化解执行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成立执行和解中心有助于全面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特别是在防控疫情推动复工复产形势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执行和解方式有利于缓解当事人双方矛盾、节约司法资源、盘活涉案资金,实现生产要素的再分配,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和解中心

执行和解流程图

自3月19日陵城区法院成立执行和解中心以来,德州两级法院均建成执行和解中心,不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目前,德州两级法院执行和解中心已成功调解执行案件75件,标的额450余万元。

下一步,德州中院将充分依托和发挥执前和解中心作用,以“和解”为先导,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拓宽执行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更加灵活、更加便利、更加自主的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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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胡泽瑞 周旭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