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数据令人振奋。
自3月1日宁津县法院速裁团队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收案150件,结案105件,平均结案时限较之前减少21天。其中,审理最快的一起案件上午立案,下午开庭,当天结案。
“宁津县法院以优秀员额法官为中心,合理配置资源,成立4个速裁团队,在保证办案质量前提下不断强化结案措施,提高庭审效率。”宁津县法院院长王慧说。
“人”字为本,办案高配置
在选人用人上,突出高标准高配置,在全院员额法官中认真筛选,确定精通民商事审判的4名法官,每人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人民调解员,组成工作团队,审案时各有侧重。
机制完善产生良好“化学反应”,通过对诉讼案件的快立速裁,科学构建立案、速裁、审判的无缝衔接,形成简案快调快审的审判运行模式,在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速”字当头,办案快节奏
以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案件繁简分流的过滤平台,宁津县法院根据民商事简案、繁案立案识别相关标准,把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通过分调裁平台直接分流至速裁团队,由他们统一进行审理。
韩某某、王某某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韩某某上午诉至宁津县法院,立案后案件直接分流至速裁团队。经当事人同意后,电子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下午开庭调解,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案结事了。“以前听人说,打官司费时又费力,没想到我这两年都没要回来的欠款,来了法院一天就解决了!”韩某某说。
灵活审判方式,简化庭前准备和庭审程序,实行庭审调查、辩论一并进行,集中审理争议焦点。对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进一步节约审判资源。
“案”字为纲,办案高质量
针对案件状况特点以及当事人实际需求,在案件速裁中,宁津县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在原告巩某、王某某起诉其子巩某某赡养纠纷一案中,法官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出于维护和谐的角度,先行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原告撤诉,不再追讨赡养费。
速裁案件办理中,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流程。法官充分考虑当事人文化水平、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调解有机结合。对于调解不能的简易案件,强化程序引导和实体审查,积极引导当事双方选用速裁程序。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充分利用送达平台,辅助运用社交通讯平台,形成立体化、全方位送达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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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曹希增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