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5月22日下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座谈会,市创城办、市人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10余个部门参会。
根据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相关监管领域信用联合奖惩相对人界定标准,即“红名单”“黑名单”界定标准,以及研究制定“红名单”“黑名单”对应的奖励和惩戒制度。
同时,明确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各部门将对照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实施流程,明确信用联合奖惩名单认定科室、实施联合奖惩的负责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另外,各部门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时,将对照联合奖惩制度,及时通过全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开展联合奖惩。
此前,我市出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根据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由发起部门负责确定激励和惩戒对象,实施部门负责对有关主体采取相应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同时,鼓励发起对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跨区域协同联合激励与惩戒。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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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秀秀 通讯员|张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