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德州市举办“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专场,发布我市“推进财税金融改革攻坚”有关情况。
财政部门积极利用好政策,及时调整以项目为中心基金运作导向,大力推行“基金+项目”模式,充分发挥引导基金杠杆撬动作用,通过围绕项目设基金、设立基金引项目、本地资本引基金三种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和优质项目落地我市,推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带动金融业态创新,促进各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聚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申报设立项目基金,精准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我们紧盯上级政策变化,准确把握政策利好,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红利,围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大尺寸硅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等7个项目,量身定制项目基金设立方案,申请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省级确定出资有研半导体项目基金、坤河文旅项目基金、松果汽车项目基金等3只项目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45亿元,其中省级出资9亿元。截至目前,3只项目基金已完成基金投资15亿元。
二是积极组织各类推介活动,吸引基金及投资项目落地。2019年,我们与省财政厅、省财金集团联合成功举办了山东(德州)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推介会。推介会邀请58家基金管理机构和17家金融机构参加,并通过网络进行全球同步直播。推介会根据德州市产业发展布局,精准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高效农业、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精品旅游等八大重点产业领域,集中推介 42个优质产业项目。推介会架起了基金管理机构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拓展了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机会,吸引了各类投资机构我市考察项目、洽谈投资。
三是出台《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加快基金投资和机构聚集。在省基金“20条”基础上,学习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我市基金运作经验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德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办法》改革了基金设立决策机制,不再设立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由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委托市金控集团设立专门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实行封闭运行,对基金设立、项目投资等事项按照市场化方式自主决策;调整了基金投资原则,强化引导基金出资的导向作用,提高了引导基金在各类基金中出资比例,降低参股基金返投比例,发挥基金招商作用,鼓励基金管理机构从市外招引项目迁移至市内;采取差异化让利政策,可将引导基金增值收益或门槛收益率以上增值收益让渡给其他出资人或基金管理机构,为提高引导基金使用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回购引导基金所持基金的份额。
特别是实现了奖励与服务政策突破,为加快基金及管理机构聚集,汇集参照了先进地区最优政策,形成了开办奖励、募集奖励、投资奖励等累进式奖励政策。
开办奖励:新设立及新迁入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实缴规模达到1亿、5亿、15亿、30亿的,分别奖励50万、100万、500万、1000万,还可享受办公用房补助。
募集奖励:实缴超过2000万的天使投资基金、实缴超过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基金及实缴超过1亿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市内投资达到10%的,按照到位资金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投资奖励:基金投资本地企业达到5000万元且已满1年的,按投资本地企业资金规模1%给予基奖励。基金引进市外项目落地我市,市外实际到位投资额达到1亿、5亿、10亿,可分别按市外实际到位投资额0.5%、0.8%、1%奖励。单一基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另外,对基金、管理机构及高管个人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目前,《办法》已于5月13日印发,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王德鹏 王志伟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