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 | 德州建立免罚轻罚清单 涉及285项违法行为事项

6月10日,德州市举行“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发布我市“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相关情况。市司法局副局长路平围绕建立“免罚清单”机制介绍有关情况。

“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公安、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25个行政执法领域,共计285余项违法行为事项。其中,对包括“个体工商户未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在内的116项轻微违法行为在企业等当事人在限期内改正后,不予处罚;另外对151项当事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也可免于处罚。“轻罚清单”明确对涉及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黄河河务管理等3个行政执法领域,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在内的18项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可轻罚。这些便于执法机关操作的纸面规定如若执行到位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实施。

一是针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清单编制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各部门清单公示的网站进行抽查,看公示的清单是否准确、完整、方便群众查询;登录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检验部门是否在系统中按照清单要求对裁量基准进行校对,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二是在下半年对免罚清单涉及的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组织专题调研,运用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措施对执行清单不力的部门追责。

四是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求部门在执法实际中,因为法律法规修订而导致清单事项名称、要素和适用条件等调整的,要及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汇总,由市司法局统一上报山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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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静 孙耕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