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单位文明交通劝导情况的通报
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运河经济开区创城办、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自6月1日全市实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以来,市创城办先后多次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电话提醒等方式,要求各单位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目前大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落实要求,安排人员及时到岗,积极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不文明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但暗访检查发现,截止 6 月 23 日,仍有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存在志愿者缺勤、迟到、早退,执勤期间玩手机、不劝阻等问题,未能真正履行应尽职责。其中,6月8日,德州市中医院3人次迟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1人次履职不到位,山东新街口文化产业有限公司2人次缺勤;6月10日,德州市气象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发展中心同一路口执勤,均履职不到位;6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4人次迟到早退;6月16日,德州市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4人次迟到、2人次履职不到位,德州宝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人次缺勤;6月18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8人次早退、均履职不到位,德州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1人次履职不到位,德州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1人次履职不到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推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经研究确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扣10分,停止文明单位资格1个月的惩戒。凡发放精神文明奖的单位,相应扣发1个月精神文明奖。
希上述各单位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要求,认真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各单位要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处理、整改情况于7月2日前报市创城办现场组(市信访局413房间)。其它单位要以此为戒,严格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履职尽责,把文明交通劝导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市创城办还将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对履职不到位的继续给予惩戒和通报。
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