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7月14日,宁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建华列席宁津法院召开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审委会就一起恶势力犯罪的刑事案件开展讨论、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慧主持会议。
此次审委会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某寻衅滋事案进行评议。
会上,承办法官就案件基本案情、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汇报。
随后,审委会委员各抒己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案件进行表决,形成统一意见。
王慧对任建华检察长一行列席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院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下一步要继续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任建华检察长对法院一如既往地支持和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检察院列席审委会,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凝聚司法共识,提高办案质效,希望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双方良性互动,推动公正司法。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宁津法院将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以审委会为平台,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列席机制,不断加强法检双方的沟通交流,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上携手并进,推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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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曹希增 时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