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荐德州市第二届市督学人选的通知》,决定组建第二届督学队伍。督学人选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人大、政协代表产生,市督学共97人,特别优秀的可增加名额,县级督学若干。
推荐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人选应熟悉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懂政策、懂管理、懂教学规范,从事履行教育职责、教育体育管理或者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内,在职或离职不足5年,热心督导工作、有业务特长和督导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推荐人选可登入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阅文件填写推荐表,通过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于8月27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要结合本地机构改革实际,加强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和责任督学队伍建设,责任督学按与学校、幼儿园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于10月底前完成督学的换届聘任,施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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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曹清 通讯员|王晓东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