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德州新增4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决定自2020年9月8日起,启用以下4处电子监控设备,对大(中)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0年8月27日

附:4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

1、天衢西路与运河大道交叉口南150米南行口

2、天衢西路与运河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北行口

3、东风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南100米南行口

4、东风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南150米北行口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 | 马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