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单位文明交通劝导情况的通报
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城办、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以来,绝大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落实要求,安排人员及时到岗,积极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不文明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但近期暗访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存在志愿者缺勤、迟到、早退,执勤期间不劝阻、玩手机等问题,未能真正履行应尽职责。
其中,8月9日7:00-8:30,德州市鲁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市统计局未及时到岗;8:30-10:00,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到岗;11:00-12: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城支行未及时到岗。
8月25日8:20-8:30,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志愿者(路口西北角)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9月1日18:08分,德州市宝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志愿者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17:34分,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志愿者(路口西北角)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17:30分,德城区广川街道办事处1人次迟到,德州市德城区妇幼保健院2人次迟到,中国银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人次迟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科技支行1人次未及时到岗;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志愿者执勤期间玩手机,履职不到位。
9月2日7:51分,德州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志愿者未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为严肃工作纪律,推动担当作为,经研究确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扣10分,停止文明单位资格1个月的惩戒。凡发放精神文明奖的单位,相应扣发1个月精神文明奖。
文明交通劝导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参与单位既要组织人员按时到岗,更要认真履职尽责。希上述各单位吸取教训,切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交通劝导任务要求,要对本次通报涉及的人员做出处理,有关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创城办现场组。其它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到岗尽责,把交通秩序管理好维护好。
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9月4日
记者|王秀青
编辑|高红岩